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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人節就是商人敲詐情人的節日
我們家德德就是商人敲詐的對象
情人節那天德德買上圖↑我手上拿的小熊金莎花束送給我
價錢200元
超貴的
但是德德想說難得情人節
所以就買給我了
但是我發現金莎竟然已經過期了
我在吃金莎時覺得裡面餅乾軟軟的
一看有效期限  2008.10.11
下面有2圖證明↓



竟然過期4個月了還賣給我們

我們買花束時
金莎的有效日期都被黏在棍子上
一般人很難發現已經過期了


真是太過分了
想要去消基會申訴
但是上網查查還要寫申請書
感覺很麻煩
心理不平衡
又不敢申訴
所以就發文發洩一下
希望大家下次要買這種東西時
一定要看清楚有效日期
不要和我們一樣被騙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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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vqst83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